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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本
  • 1
  • 日期
  • 2021-03-22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Myungsung Co.,Ltd.(http://www.myungsung.co.kr/)制定并披露以下个人信息处理政策,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第30条保护政府实体的个人信息。 法案'',并迅速而顺利地处理相关的申诉。

○本隐私政策将从2021年3月31日起生效。

第1条(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Myungsung Co.,Ltd.(http://www.myungsung.co.kr/以下简称“ Myungsung Co.,Ltd.”)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处理中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更,我们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获得单独的同意。

1.民事申请处理

  • 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投诉人的身份,确认投诉,联系并通知事实调查结果以及通知处理结果。

2.用于营销和广告

  • 开发新服务(产品)和提供定制服务,提供活动和广告信息以及参与机会,根据人口统计特征提供服务和广告,验证服务,确定访问频率或会员使用统计信息 服务等。我们以处理个人信息为目的。

3.个人视频信息

  • 处理个人信息是为了预防犯罪和调查,设施安全和防火,交通控制,收集,分析和提供交通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存期限)

①Myungsung Co.,Ltd.在根据法律法规保留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期限内或在从数据主体收集个人信息时约定的保留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期限内处理和保留个人信息 。

②每个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存期限如下。

  • 自收集和使用之日起,个人信息将被保留并用于上述目的。
  • 保留依据:产品跟进管理
  • 相关法律:合同签约或撤销订阅记录:5年
  • 出现异常的原因:记录保留以用于后续服务

第3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①Myungsung有限公司仅在第1条(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信息主体的同意,法律的特殊规定等规定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 并且只有在属于第18条的情况下,个人信息才会提供给第三方。

②明成株式会社向第三方提供以下个人信息。

  • 接收个人信息的人:全国销售办事处和代理商
  • 使用收件人个人信息的目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姓名,公司名称
  • 收件人的保留和使用期限:永久

第4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①Myungsung Co.,Ltd.负责以下个人信息处理任务,以实现流畅的个人信息处理。

  • 收货人(受托人):
  • 委托工作内容:
  • 寄售期:

②在签订寄售合同,技术和行政保护措施,重新寄放限制时,明成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除处理寄售业务的目的外,禁止处理个人信息。 ,收货人的管理和监督,合同等文件中规定了赔偿责任等赔偿责任,并监督受托人是否安全地处理个人信息。

③如果寄售业务或收货人的内容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立即予以披露。

第5条(信息主体和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和义务)

①数据主体可以随时查看,纠正,删除和停止处理与Myungsung Co.,Ltd.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②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Myungsung Co.,Ltd.行使第1款所述的权利。 Myungsung Co.,Ltd.将立即采取行动。

③可以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通过代理人(例如被委派的人)行使第1款所述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请使用“关于个人信息处理方法的通知(2020-7号)”的表格11。

④要求查看和中止个人信息时,信息主体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第4款和第37条第2款的限制。

⑤如果在其他法律中将个人信息指定为收集对象,则无法请求更正和删除个人信息。

⑥Myungsung Co.,Ltd.验证提出请求的人(例如,根据信息主体的权利进行的访问请求,更正或删除请求以及对中止处理请求的访问)是否为 人或合法代理人。

第6条(准备处理的个人信息)

①明成株式会社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项。

  • 用于营销和广告
  • 必填项:电子邮件,手机号码,姓名,公司名称
  • 可选项目:

第7条(销毁个人信息)

①明成株式会社在不需要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例如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的达成等,个人信息将被立即销毁。

②如果经过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保留期或达到了处理目的,则必须按照其他法律法规保留个人信息,则可以将个人信息转移到单独的数据库(DB)中 或存储位置。 否则保留。

  • 1.法律依据:
  • 2.保留的个人信息项目:帐户信息,交易日期

③销毁个人信息的程序和方法如下。

  • 1.销毁程序
    Myungsung Co.,Ltd.选择发生破坏原因的个人信息,并在Myungsung Co.,Ltd.的个人信息保护经理的同意下销毁该个人信息。
  • 2.破坏方法
    打印在纸上的个人信息会被切碎机粉碎或通过焚烧被破坏。

第8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Myungsung Co.,Ltd.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 1.减少和培训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
    我们正在通过指定负责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并通过将其限制在负责人的范围内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个人信息的措施。

第9条(自动个人信息收集装置的安装,操作和拒绝)

Myungsung Co.,Ltd.不使用“ cookies”来存储信息主体的使用信息并不时进行检索。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①Myungsung有限公司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并指定以下负责保护个人信息的人员处理与处理个人信息有关的信息主体的投诉和损害赔偿。

  • ▶个人信息保护官
  • 姓名:元玉碧
  • 职位:首席
  • 联系电话:0316119371,won-yubi@myungsung.co.kr,0316119378
  • ※与个人信息保护主管部门连接。
  • ▶个人信息保护部
  • 部门名称:企业管理处
  • 负责人:元玉碧
  • 联系电话:0316119371,won-yubi@myungsung.co.kr,0316119378

②信息主体可以向使用Myungsung公司的服务(或业务)时发生的所有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查询,投诉处理,损害赔偿等方面询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和主管部门。 Myungsung Co.,Ltd.将立即响应并处理对信息主体的查询。

第11条(要求查看个人信息)

信息主体可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要求以下部门查看个人信息。

Myungsung Co.,Ltd.将努力加快访问信息主体个人信息的请求。

  • ▶个人信息访问请求受理处
  • 部门名称:企业管理处
  • 负责人:元玉碧
  • 联系电话:0316119371,won-yubi@myungsung.co.kr,0316119378

第12条(侵犯权益的救济)

为了从个人信息侵权中获得救济,信息主体可以申请争议解决或向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或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咨询。 有关其他个人信息侵权报告和咨询,请联系以下组织。

  • 1.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无区号)1833-6972(www.kopico.go.kr)
  • 2.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无区号)118(privacy.kisa.or.kr)
  • 3.最高检察院:(无区号)1301(www.spo.go.kr)
  • 4.国家警察局:(无区号)182(cyberbureau.police.go.kr)
  •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获取个人信息),第36条(更正和删除个人信息)和第37条(中止个人信息处理等)的要求, 公共机构由于进行的处分或疏忽而侵犯其权利或利益的人,可以根据《行政上诉法》的规定要求进行行政审判。
  • ※有关行政审判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中央行政上诉委员会的网站(www.simpan.go.kr)。

第13条(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①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自2021年3月31日起适用。